根據聯合國調查,全世界每天有超過5000名婦女被近親以維護家族榮譽之名謀殺Honour killing,遭受暴力相向的更不計其數......
原新聞轉貼..
約旦裔作家Norma Khouri暢銷傳記被指捏造
澳洲《雪梨先鋒晨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上週六刊出一篇報導,指控去年出版、在澳洲等十五個國家暢銷超過二十五萬冊的傳記《禁愛》(Forbidden Love),內容捏造不實。該書的澳洲出版商藍燈書屋(Random House)週一已經將書市中所有《禁愛》回收,以待疑點釐清。
《禁愛》一書的作者是現年三十四歲的約旦裔婦女庫里(Norma Khouri),她在書中描寫她當年在約旦親眼目睹的一樁「名譽殺人」(honour killing)事件。「名譽殺人」指的是在約旦等阿拉伯國家,若家中女兒、姊妹婚前與人發生性關係或被強暴,父親或兄弟可將其殺害以保名譽。庫里聲稱她在約旦長大,二十多歲時和朋友達萊雅(Dalia)合開一家美髮沙龍,達萊雅便是她書中因與基督教士兵相戀而被父親刺了十二刀致死的主角。
《雪梨先鋒晨報》報導中指稱,他們經過十八個月、橫跨三大洲的調查,發現庫里的原名應為Norma Majid Khouri Michael Al-Bagain Toliopoulos,事實上,她只在約旦住到三歲便移民美國,一九七三年到二○○○年間都居住在美國,有先生及兩個小孩。庫里先前接受多家媒體訪問時說,她逃離約旦是因為她透露朋友被刺身亡一事,她後來逃往雅典,在該地的網咖寫下這本小說,並藉由出版商的幫助逃往澳洲尋求庇護。
而根據《雪梨先鋒晨報》二十八日的後續報導,上週末庫里和律師及出版商會面,卻無法提出任何有效證據。出版商無法聯絡到庫里,據信她可能已躲往位於布萊比島(Bribie Island)的居所。在捏造事件被揭發之前,《禁愛》一書的續集——《攸關榮譽》(A Matter of Honour)已在進行,該書原本預定於今年推出。藍燈書屋已經暫停該書的契約,但是尚未表示將取消該書或是向作者追討版稅。除澳洲外,該書在英國、加拿大、紐西蘭等地也已被回收。
澳洲近年來出了不少驚人的藝術文學騙局。一九九七年,一本主人翁為從小被綁架的原住民婦女的暢銷自傳,作者原來是個澳洲白人。同年另一位八十一歲的白人藝術家Elizabeth Durack,坦承她是一位男性原住民工人備受讚譽的繪畫、攝影以及文學作品背後的黑手。一九九五年,Helen Darville 承認她以Helen Demidenko之名,在書中捏造她關於奧克蘭猶太人在二次大戰被屠殺的家庭故事。若此回《雪梨先鋒晨報》關於《禁愛》的報導被證明為真,庫里將為這份作假醜聞名單再添一筆。
.. ..先不要讀完這篇新聞後就下定論....再看另一份新聞
庫利被質疑在<<被禁止的愛>>一書中虛構了女主人公的父親為榮譽而殺死自己女兒的情節。上周, 庫利女士就此為自己辯解時,情緒非常激動。她表示,自己在書中幾乎改變了所有的內容,只保留了故事的框架。她還聲稱該書是個人回憶錄,講述的完全是一個真 實的故事。但為了自己、朋友及家人的安全,在描述個人生活的部分她撒了謊。
布里斯本的倫理學家普萊斯頓(Noel Preston) 對此事反映出的道德問題毫不質疑。他認為,作者的表達方式有誤,至少未能向讀者澄清其講述的故事的真實情況。這是透明度和坦誠公開的問題,缺乏透明度和坦誠,會給讀者留下欺騙的印象,就此事而言,很可能事實上就是欺騙。
普萊斯頓還說,他認為庫利整本書的設計都是為了突出市場推銷的效果,是出自私利、完全不符合職業道德的做法。
目前,出版該書的著名的蘭登書屋(Random House) 已停止銷售該書。蘭登書屋是將庫利在約旦的經歷當作真實故事在市場上推銷的。書中講述了庫利從小時候直到與朋友合夥開髮廊期間的經歷。書中詳細描述了她的朋友達麗亞與一名基督徒相愛,她父親因此感到榮譽受損而將她殺死的情節,此書以庫利逃離約旦結束,據說這也是作者本人第一次離開約旦。
但據悉尼晨鋒報報道,庫利在3歲時就離開了約旦,並在芝加哥度過了她人生的大部分時光。在現實生活中,根本就沒有達麗亞這個人。庫 利稱這本書是她的回憶錄,記述了她真實的個人經歷。她在接受9號台時事欄目採訪時說,此書並非虛構,也不是小說,而是完全真實的,她在約旦的一個朋友被殺 害了,此書就是講述這個女孩的故事,事實就是如此。她同時還就自己未能完全講述個人真實的生活經歷而向讀者、出版社和公眾致歉。
庫利現年34歲,生有2個孩子。她稱自己在來澳洲以前,曾在約旦、芝加哥和希臘至少生活了12年。在寫回憶錄時,她稱只講述了她在約旦期間的經歷,這是符合寫作要求的,並說為了保證親屬的安全,她只能不斷告訴人民她自己從未在芝加哥生活過。
上周,庫利向蘭登書屋遞交了證明該書故事真實性的文件。蘭登書屋的女發言人表示,出版社不會改變回收該書的立場。
在庫利承認自己臆造了部分故事情節後,她在英國的出版商蘭登書屋的下屬公司Transworld UK公司,計劃控告她違約。該公司總經理芬利(Larry Finlay) 認為,很難搞清楚真實情況到底怎樣。
庫利在9號台節目中說,自己未能從全球所售出的25萬餘本書中得到任何版稅。芬利否定了她的這一說法。他表示,出版社已經預先支付給她一筆數目可觀的版稅。
庫利稱,在出版該書前,出版社已經知道她將把所有的版權費捐給聯合國人權基金或其他人權組織。
普萊斯頓認為,庫利的做法讓出版社、經紀人及眾多讀者感到被利用、被誤導了。其實,這一切本來也許只要附上一則作者聲明就可以解決。不過,如果那樣做的話,蘭登書屋可能也不會出版這本書了。
普萊斯頓說,為了保護他人而誤導人有一定的道德理由,但最重要的問題是:庫利為什麼要寫這本書?是要把自己塑造成前沿作家,還是為了商業贏利?還是說該書是反對恐怖主義和維護人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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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詭異吧?結論幾乎都已經指向整樁事件都是一種欺騙(HOAX),但其中卻又反應一些真實...
我個人同意普萊斯結尾所說,最重要的問題是:庫利為什麼要寫這本書?還是為了商業贏利?還是說該書是反對恐怖主義和維護人權的一部分?
以作者這麼會辯解與編故事的頭腦,他只要改說一句他的故事:Base on the truth event(根據真實發生的事件)是不是就不會有人指責造假!?
阿牛其實根本都已經不太去計較到底是不是捏造的,或是作者只是為了出名且得到高額的版稅...
在我心種只有一種懷疑...
"「名譽殺人」(honour killing)"這種野蠻而且不尊重女性的文化是不是真的存在?
很不幸的,
所謂的Honor killing,在許多國家,根本就是文化的一部分....
女性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唯一懲罰是死刑,她的男性親屬,不論是父親、兄長或伯叔舅都有責任和義務為蒙羞的家族「雪恥」。有些遭受強暴的受害者,不但無地伸冤,反而遭到自己的親屬殺害。大眾輿論允許甚至鼓勵這種行為,而法律對於這些事件,不是視而不見就是寬容處之。
以Norma Khouri出生國家約旦為例: "honour" killings 甚至出現在國家法律之中,自私剝奪性命的殺人犯-包含丈夫或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卻只需要數個月至一年的牢獄即可...(Julian Borger, "In Cold Blood," Manchester Guardian Weekly, November 16, 1997. )
在巴林的作家法姿雅‧拉希德(Fawziya Rashid)的作品《質疑》(Questioning)中,就描述了這種對女性不公平的現象。
娜娃‧沙達瓦(Nawal El-Saad awi)是阿拉伯世界最具爭議性的女性作家,1955年於開羅大學醫學院畢業後,行醫多年,改行寫小說。沙達瓦曾入獄多次,因為她書中所觸及的都是各種敏感的、許多人不敢碰觸的議題。她在1 972年的非小說類作品《女人和性》(Women and Sex)中,討論貞操觀念、榮譽處死(Honor Killing )、女性陰蒂割除(FCM-female circumcision mutilation))、女性祭品(female self-immolations)等敏感問題。1993年她被列入基本教義派的刺殺名單,所以自我流放美國達5 年之久。娜娃代表的不僅是阿拉伯女性作家的發展,同時也是女性主義的崛起。小說《冰點的女人》(Woman at Point Zero)是她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哈萳‧薛賀(Hanan al-Shaykh)生於貝魯特,在開羅完成大學學業,在貝魯特工作多年,擔任新聞記者,直到1975年因為黎巴嫩內戰,移居沙烏地。薛賀目前居住在倫敦,她的小說《茶哈蘭的故事》( The Story of Zahra),以1975到1990年的黎巴嫩內戰為背景,描述內戰期間滯留在戰區黎巴嫩的女孩和狙擊手之間的一場禁忌遊戲。由於書中對男女關係和性愛的描寫,《茶哈蘭的故事》1980年出版以後,在許多阿拉伯國家遭到被禁的命運。
萊拉‧歐斯曼(Layla al-Uthman)生於科威特,沒有受過大學教育,她是波灣地區最重要的女性作家之一,作品大多探討女性尋找自由和自我表達的空間。歐斯曼作品的特色是慣用第一人稱的敘事法,同時加入倒敘和插敘的方式,來創造時空交錯的文意情境。她在短篇論文《審判》(The Trial)中,敘述自己因為小說中的「淫穢」情節,遭到科威特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的審判。2000年,歐斯曼又因為另一本著作《離別》(Departure)中對男女情慾太生動的描寫,而遭法院判刑兩個月,最後改判成罰款1000元科幣(約11萬台幣)。
如果我說作者Norma Khouri就像她們一樣,只是以一個女性,想要藉著西方開放文化來重新審視充滿男性至上的"傳統中東信仰",所以假借一個名字,假借一個所謂朋友的身分來陳述一個真的存在的故事,質疑社會對女性種種殘酷和不公平的待遇,所謂的國家"傳統文化"問題?
看到這裡,
誰又能否認這個書裡面的故事都是造假?
希臘神話裡面的人都真的存在嗎?聖經有多少是真實?德州電鋸殺人魔是真實改編..書裡面有真的提到本人嗎?還是只是陳述事件?就連同志們平常在聊天都常常會說:"我有個朋友參加ES派對得到HIV...或許指的不是那個人,但是事件本身難道沒有在當地社會發生過?"...太多太多的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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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對待同志文化其實也是一樣的.... Honor killing 也存在在同志世界
就算以色列是中東唯一合法承認同性戀的國家。自1988年國會通過同性戀"除罪化"法案後﹐以色列已施行多項保障同性戀的法令﹐包括以色列同性戀公民在國外舉行婚姻合法化﹑雙親為同性戀者的子女可享遺產繼承權等。但是就在今年八月,以色列卻發生男子持機槍掃射特拉維夫同性戀社區中心﹐造成近20人死傷的世界﹐震驚全球。
但是期間的衝突不難了解:以色列社會反對與包容同性戀的立場向來對立﹐甚至積怨已久﹐突發的槍擊案並非偶然。(那個國家不是這樣?)
澳洲呢?
雖然比起許多國家來說真的是人權天堂,但是瀰漫在抬面下的種族情緒,依舊是暗潮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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